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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家装行为要禁止
时间:2005-7-4
这五种被禁止的行为分别是: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同时,住房装修不能再找“装修游击队”了,否则将被罚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如果违反规定,把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电话:020-86264466 020-35681038 020-33360915 传真:020-336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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