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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房地产开发商九大欺诈恶行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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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房地产开发商九大欺诈恶行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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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4-10 8: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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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房地产交易当中存在的猫腻不少,不少消费者辛辛苦苦买了套房子,却引来无数的烦恼,广州市消委会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总结出房地产开发商的九大欺诈行为。 拖延交付时间 不少开发商为了避免赔偿违约金,草草交房,不是装修得不到位,就是小区的整体配套没有完全搞好。家住天河的刘先生就曾上过这样的当,开发商匆匆忙忙地交房,结果小区的电还是工业用电,车库也没有修好,小区里的绿化更是不堪入目,各种各样的建筑材料横七竖八地躺在院子里,根本没有办法住人。 面积大缩水 这种欺诈方法房地产开发商用的很多,往往一套房子能够缩水1%~3%,因为难以测量,业主往往不会追究开发商,即使追究起来,开发商也会用公摊面积充数。 质量不过关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无限制地使用一些劣质的材料,造成房屋质量不过关,而且屡屡有伤人的事情发生。住在东湖路的张先生花了70多万元买的一套房子,因为开发商在装修的时候把水管打漏了,自己整天都泡在水里,木地板全部都发霉。 配套设施造假 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在这上面做的文章不少,往往是当初承诺的“豪华家园”最后变得简简单单。最常见的就是所谓的装修标准,一般开发商都会告诉消费者这套房子是多少钱的装修标准,概念很模糊,等到消费者收房子的时候发现所谓的装修标准就是什么都没有。 物业管理收费混乱 物业管理的问题主要是,乱收管理费,不尽到管理人员的职责等等。反映最多的就是物业管理人员殴打业主的事,往往物业管理人员成了小区的土霸王,业主成了有怨不能诉的“苦主”,常常是交了物业管理费,但得不到应该享受的权利。 抵押房子再出售 这种情况是去年新发现的,开发商会把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再次销售给消费者,也就是出现了“一房配两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根本不可能拿到房产证,而开发商就会将责任转嫁给银行,就成了银行和消费者之间的扯皮了。 环境绿化乱许诺 绿化环境的欺诈是去年投诉最多的,开发商曾经承诺的“青青世界”可能等到最后只能变成另外一栋居民楼或者其他的商业建筑。去年在新港路的一个小区,就曾经承诺消费者,这里将会有一个美丽的花园,结果房子改好之后,原来的“花园”变成了超市的停车场。 擅自修改合同 因为消费者对于房地产的知识不是很熟悉,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就钻这些空子,把合同文本留在自己这方,消费者拿不到,他们就会擅自修改合同,当初承诺的事情可能最后通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了。到时消费者又拿不出证据,变成了投诉无门。 房子没有房产证 这种情况在早前出现的比较多,现在较少了,但是之前遗留下来的问题总是迟迟得不到解决,有消费者就曾投诉自己7年前购买的房子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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