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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拟撤并百余“麻雀”乡镇应撤未撤并的将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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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拟撤并百余“麻雀”乡镇应撤未撤并的将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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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4-17 8: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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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8日召开的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副省长许德立介绍,今年广东将加大乡镇区划调整的力度,计划在目前乡镇数已缩减约10%(与2001年改革前相比)的基础上,继续缩减5%。按此计划,今年年底前广东有百余个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乡镇将被撤并。 去年撤并计划未完成 许德立说,目前广东的行政区划调整还存在一些问题,2001年下半年实施乡镇区划调整,目前撤销的还不到10%,相比之下,浙江、江苏进度较快,撤销的超过30%。因此,今年广东将加大乡镇区划调整力度,他介绍,对此,省委领导已作出重要批示。 据有关方面介绍,2000年底全省共有1589个乡镇,为了适应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的需要,2001年下半年开始广东省乡镇区划设置进行重大调整,当时计划缩减15%左右,也就是说,近240个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乡镇到去年底前应全部被撤并。但是由于一些地方领导认识不足,持观望态度,还有些地方干部担心撤销乡镇后会被分流等原因,乡镇区划调整并不顺利,到目前为止,上报省民政厅已撤销的有131个乡镇,按比例计算,只撤并了9.5%。今年广东将加大此方面的工作力度,还要撤掉100多个“麻雀乡镇”。 撤并有统一标准 据介绍,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实行统一的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原则上将予以撤并:(一)珠江三角洲地区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4万以下的;粤东地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3万以下的;粤西地区面积55平方公里、人口2.5万以下的;粤北地区面积70平方公里、人口1.5万以下的。(二)面积30平方公里或人口1万以下的。据了解,应该撤并而没有撤并的,广东省将对其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予以一定的惩罚,此外,省民政厅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年底实现乡镇撤并1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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