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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木材及木制品将禁用砒霜进行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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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木材及木制品将禁用砒霜进行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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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5-24 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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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据消息,随着世界各国对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日前,欧盟委员会通过2003/02/EC指令,严格限制砒霜用于木材及木制品。这项指令将于2004年6月30日起生效。 为保持我国木材及木制品良好的出口增长态势,避免欧盟新指令产生不利影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严格限制砒霜用于木材及木制品的防腐处理;用含有铜、铬和砒霜的溶液进行防腐处理的木材,在防腐液未完全挥发前不应投放市场;所有经过砒霜处理的木材投入市场时应作如下标注???“仅用于专业和工业用,含有砒霜”;经砒霜防腐处理的木材,不得在任何存在皮肤反复接触风险的地方或海水里应用,也不得用作居家的结构材料、出于农业目的而非牲畜的围栏及可能立刻接触人类和动物或供其使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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