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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解决建筑业老大难问题
时间:2004-6-3
  从东莞市建设局获悉,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和讨论,制订一项名为工程担保制度的具体条文,有关文件将于7月正式出台。有关人士介绍,此项制度的推行,将有望缓解拖欠工程款、转包借证、挂靠经营等老大难问题,而随着其不断深入及推广,也有望推动索赔机制的建立。
  现有工程担保不够专业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东莞工程担保业务主要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工程担保公司本身不够专业,尤其是工程担保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极为缺乏。二是担保公司信息不灵通,不了解建筑市场,对被担保施工企业的评估和认定十分困难,加上评估范围包括被担保企业的资质、信誉、工程质量、公司规模等,对这些项目的审查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尤其是对外地企业较难了解,不敢贸然担保。三是反担保程序很繁锁,主要是对被担保人提供的自身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真实性难以确认。四是需要被担保企业的积极配合,加强对工程担保的认识。
  东莞市某信用担保公司负责人认为,工程担保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是“保后跟踪服务”。比如,担保公司为企业担保后,就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资金运作非常关注,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是决定工程款是否能顺利到位的先决条件,所以无形中,担保公司要参与工程的监督管理,在某些情况下,担保公司还会协助企业收款。
  “反担保”可助企业追赔
  据悉,工程担保的额度到底有多大,是大部分施工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工程担保究竟能让施工企业获惠多少,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据悉,从工程投标到施工、工程竣工及保修,担保公司都可以“全程”介入担保,比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涨价,在施工单位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可以提供担保。
  此外,对于某些施工企业,担保人还需为他们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指的是被担保人对担保人为其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偿付,均承担返还义务。担保人为防止向债权人赔偿后,不能从被担保人处获得补偿,可以要求被担保人以其自身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或通过其他担保人等提出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出具担保的条件。一旦发生代为赔偿的情况,担保人可以通过反担保追偿赔付。
  推行工程担保势在必行
  东莞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行业素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需要,也将带动索赔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使各方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等不良状况。因此,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势在必行。
  该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建设局将加强工程担保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有计划分阶段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首先推行投标担保,有条件的直接发包项目也逐步开展,实行一段时间后,条件成熟时则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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