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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汕头市建设局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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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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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建设局《关于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从6月5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二个月的燃气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下,各区县迅速行动,相继成立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执法队伍,按方案进行周密部署,统一行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已开展近一个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燃气无证经营现象得到遏制。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市、区县燃气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通过检查组巡查、聘用保安驻站监管、取缔无证经营燃气行为等措施,使无证经营燃气现象得到遏制。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由建设、质监、公安、消防、交通、工商、行政执法、安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主城区11个储配站进行巡回检查,并结合举报投诉等信息,采取白天、中午、晚上检查和突击检查的形式,加大对各储配站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取得明显效果。二是聘用保安驻站监管。为确保主城区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协调小组办公室聘用升平保安公司 44 位保安人员从6月11日起对主城区11个储配站进行连续两周全天候 24 小时驻站协助监管。从反馈的情况来看,保安人员均能做到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检验进出站的车辆,对每一个上充装台充装的钢瓶逐个检验严把充气关,并认真校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手册》,从源头上断绝燃气无证经营者的气源。三是主城区取缔燃气无证经营。在市组织巡查、保安驻站等从源头抓起违规措施的同时,区整治领导小组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龙湖区:6月21日—24日,区检查组共出动160人次,发出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通知书37份,取缔无证经营燃气销售点37家。金平区:6月22—24日,区检查组共出动100人次,发出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通知书7份,取缔无证经营燃气销售点6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主城区燃气无证经营现象得到了遏制,使有证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并增强了继续经营的信心,自觉配合政府加快公用瓶制度的实施。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得到加强。市、区县燃气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通过两级联动尝试驻站监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等措施,有力地推动公用瓶制度的实施,使钢瓶监管新模式得到推广,钢瓶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市、区县两级联动,尝试驻站监管模式。在主城区采取聘用保安驻站监管措施的同时,其余区县相继尝试驻站监管模式,杜绝过期未检钢瓶以至非公用瓶的充装。澄海区从6月19日开始驻站监管,潮阳区从6月12日开始驻站监管,潮南区从6月11日开始驻站监管。南澳县从6月18日起开始驻站监管。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龙湖区检查组共没收钢瓶370个。金平区检查组共没收钢瓶130个。潮阳区共送检钢瓶5000个,报废钢瓶11000个,与农民置换过期瓶11500个,目前全区公用瓶约2.8万个。潮南区共送检钢瓶3500个,目前全区公用瓶约3.2万个。据不完全统计,6月11—24日期间,全市累计强制送检钢瓶约4.2万个,报废钢瓶约2.2万个,与农民置换过期瓶约2.4万个,新增公用瓶约4.8万个。目前全市公用瓶约56万个。
三、燃气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得到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报社、电视台、电台均作了专题报道,市、区县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的同时,市建设局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共印制了《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的通告》、《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宣传资料》、《汕头市瓶装石油气销售点经营服务规则》以及《瓶装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本次燃气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家喻户晓,并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家庭、社会拒收不合格钢瓶的意识空前高涨,纷纷拨打举报电话咨询公用瓶的识别、登记或对非法现象进行投诉,6月11—24日期间,市区共接到投诉及咨询电话近100个,同时,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燃气销售行为,使非法燃气销售者成为过街老鼠,逐渐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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