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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建设局关于2004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初评结果及2004年度推荐参加省优良样板工程评审项目的公示(中建通[2004]19号)
山市建设局关于2004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初评结果及2004年度推荐参加省优良样板工程评审项目的公示(中建通[200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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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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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粤建管字[2001]49号)和《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评审细则》(中建[2002]9号)的有关规定,经施工企业申报,市建筑协会组织了评审组进行初审。现将16项2004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初评结果及12项2004年度推荐参加省优良样板工程评审项目予以公示(名单附后),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示公于之日起7天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投诉。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市建设局大院201室,电话:0760—8337871,传真:0760—8337573。
中山市建设局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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