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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超150万需报总行审批
时间:2004-6-8
    天津市一些商业银行对于高档住房与第二套住宅贷款指定了更加严格的审批规定,即个人住房贷款上限超过 150万元的,必须报由总行审批。 
    去年以来,银行部门针对个人住房贷款陆续出台的限高政策,使很多购房者开始关注中高档住宅市场的贷款限制问题。昨天举行的天津市地产金融论坛上,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有关人士对本报表示,目前本市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大都以贷款总额 150万元为上限。而一些开发商则表示,只要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能够达成合作协议,这样的审批通常不会太难通过。 
    一些银行业人士认为,要有效控制高档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必须尽快建立相对具体的衡量标准和个人信誉查询系统。整合各金融机构资源,尽快建立购房者的个人信誉查询系统,是限制第二套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范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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