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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全方位监督重大项目招投标
广西来宾市全方位监督重大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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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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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上马,干部落马”似乎已是目前工程建设中的一种“宿命”。广西新建来宾市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城建等重大项目实行从程序、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施工过程的立体监督,有效地促进了该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该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在监督过程中,首先是加强程序性监督,即对招投标的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招投标法规进行监督。如该市迎宾路、五一路、兴宾北路在没有进行招标备案的情况下发布了招标公告。市纪委监察局发现后立即进行了纠正,并监督业主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再发布招标公告。
其次是对招标文件进行监督。一方面是对符合性条款监督,即招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投标法规。该市华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制作的市政道路资格预审文件提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7家企业参加投标。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当即指出其做法沿用了旧的规定,违反了现行的“不限制投标企业数”的招投标法规定,要求业主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后在五一路的投标中,有33家合格企业获得参与该投标活动资格。另一方面,加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的监督,排除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如该市北江路的招标文件在评分标准上偏向于获奖工程,纪监部门提出应以合格工程得分为基础,以优质工程加分为竞争点,要求及时纠正。另外,还对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监督。
对建设工程进行动态监督。如针对4家中标企业“手术前选定主刀医生后中途再换人”的不规范施工行为,建议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限期整改,有效地规范了中标企业的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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